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 C9/C10/C11/B12精装修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 C9/C10/C11/B12精装修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 名称: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 C9/C10/C11/B12精装修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1.2 采购人 : 湖北 吉兆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 C9/C10/C11/B12精装修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工程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21.58 万元;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区 C9/C10/C11/B12精装修工程劳务分包项目,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工程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清单所列的全部施工安装内容,同时工作内容还包含清单中未注明,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以及业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 计划工期 : 60 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 点 :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科技创新园;
2.5 质量要求 : 满足行业通用强制性标准,及采购方的要求 ;
2.6 安全目标 : 无人员财产伤亡事故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 : 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 资质要求: 具备提供劳务服务的能力及资质证书(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劳务备案证书) ;
3.1.3 财务要求 : 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 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 3 年度、 202 2 年度、 202 1 年度 。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 3 年 ( 2021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 合同金额 420 万元及以上劳务服务项目或工程施工类项目 ) ;
3.1.5 信誉要求 : ( 1 )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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