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汉阳岸)道排、桥梁工程劳务分包及设备租赁第1号补遗书
根据《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汉阳岸)道排、桥梁工程劳务分包及设备租赁》(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及附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原采购文件及附件。本补遗书正文共2 页,请各位申请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补遗书
1、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36个月。”修改为“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36个月”。
2、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3.2 本次询比采购仅接受联合体申请,由劳务分包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组成,劳务分包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劳务分包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法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参股关系,联合体成员方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同时进行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修改为“3.2 本次询比采购仅接受联合体申请,由劳务分包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组成,劳务分包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劳务分包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法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参股关系,同一个合同包内的由请人联合体成员方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同时进行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注:1.现场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若有)的扫描件,同时应提供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低要求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资料员、安全员应提供身份证,安全员提供安全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修改为“注:1.现场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若有)的扫描件,同时应提供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低要求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安全员应提供身份证及安全资格证书的扫描件,资料员应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4、第七章申请文件格式(八)拟投入的其他主要人员表“注:1.安全员、资料员应附身份证,安全员提供安全资格证书的扫描件。”修改为“安全员应附身份证、安全资格证书的扫描,资料员应附身份证的扫描件。”
5、采购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26日23时59分。
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均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采购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文章推荐:
2024年宝安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工程1标项目混凝土采购邀请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广州市政总院国道g228线南沙区(上横沥桥-珠江大道)改扩建工程——下横沥水道特大桥(含匝道桥)详细勘察劳务分包采购公告